张峰振(法学院)

时间:2016-05-03浏览:82

张峰振老师积极投身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等工作。近年来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教学。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创新教学方法和模式,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两篇,其中一篇获得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一届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2.科研。先后在《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河北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30篇,主持教育部、司法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各一项,荷兰大使馆、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等横向项目多项,横向经费累计到账65万元。科研成果获得徐州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3.人才培养。

致力于推动并实施法学综合教育改革,形成了以法律援助、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为主要特色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①组织实施了法学教育综合改革,修订了法学人才培养方案。

②创办了江苏师范大学法律诊所教学研究中心,组织开设了法律诊所课程,获得了中国诊所教育委员会的项目资助。

③将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以法律援助为抓手,兼顾职业技能训练和社会责任培养的实践教学平台”,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其直接指导和全体法学老师、学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法律援助实践教学模式在江苏省乃至全国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广泛的社会影响。他亲自带领或指导学生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法院网等众多媒体予以报道。很多案件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利,促进了法治进步,如我带领学生一起出庭援助的孙某诉某市地税局征收契税滞纳金案,促使被告双倍退还征收的滞纳金,法院向被告发出改变执法方式的司法建议,被告不再征收契税滞纳金。2014年12月,带领或指导学生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服务的8件法律援助案件,被收录进《行政法治的理想与现实——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案件选编》,由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并且,该书的第一个案件就是他指导我校学生代理的案件。该书使我校法学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2015年 2月13日,《新华日报》第12版刊登了我撰写的江苏师范大学通过法律援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经验,题目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促进高校法援项目常态化”。

④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近两年共指导学生获得2项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学生完成一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4.社会服务。

2015-2016,受聘为徐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2014年9月30日《中国教育报》第3版报道了本人志愿服务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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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峰振老师参加学术会议